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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局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同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不能出具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超过20人的,优先确定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者和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20人以下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1:3。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四)面试方式
此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局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0556-5961761
监督举报电话: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 0556-5961769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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