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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
2.资格初审地点: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涪城区桃园路192号原市劳动保障大楼四楼401房间)。
3.资格初审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材料(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逾期不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如选调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四)考察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试用
经体检、考察,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到岗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七)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由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340690。
原标题: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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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