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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1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时间120分钟。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的函件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名额,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下同)。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审核报考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庐江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庐江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7年庐江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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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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