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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在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时,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共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2.被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确定职务职级。
3.被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须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交流,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考生参加面试及以后环节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四、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派驻纪检组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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