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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毕节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考调3人公告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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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调实行竞争性差额考调,报名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予以调整或取消。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的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有《考调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确定调动人员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等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是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志勇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请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市委组织部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638848

联系人:吴春梅 15186139825

周 璐 15117585005

原标题:2017年毕节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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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毕节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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