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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市移民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2.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
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移民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公开遴选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从公开遴选拟遴选对象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本局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移民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市编办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393686(市水库移民管理局纪检室)。
原标题: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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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