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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递补人员;
(2)放弃面试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
(3)递补人员不能于面试前1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及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经历业绩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价成绩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带入考察及后续环节。
2.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主动放弃人员的职位,根据该阶段比例缺额数,按照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职位要求、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871-67195228(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67195239(中共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
原标题: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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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17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7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