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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市发改委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市发改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发改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遴选公告等相关事宜将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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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齐齐哈尔市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doc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