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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可按1.5:1的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根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遴选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并在随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7年随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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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