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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资格初审、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五个环节,由云浮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资格初审
收到报名材料后,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告知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初审未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重点测试考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安排在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9月底,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将笔试成绩在云浮市公安局平安云浮网、云浮人才网主页上公布。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技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入围面试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实施,测评项目按转(调)任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要求进行(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评不折算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入围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云浮市公安局平安云浮网、云浮人才网主页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可进入下一选调环节;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组织考察
由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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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
2、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3、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云浮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