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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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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南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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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3、2015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愿意在报考单位工作5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其中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工作人员1名;市环保局芦淞分局工作人员1名;市环保局天元分局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株洲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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