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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面试成绩达60分)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选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
4.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认人选、录用
由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建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如选调单位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试用人选试用期满合格,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人选在海门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1261500、82222611(市委组织部)
82269292、8210056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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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海 门 市 委 组 织 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