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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中全面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按照“能岗相适、人岗匹配”的原则,对每一职位考察对象进行排序,并由用人单位党组织综合组织考察、知识测试等情况,按照每一职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遴选建议人选,按干部管理权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进行体检。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建议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复审。凡复审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严重涂改造假情形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按遴选职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应试者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组织考察环节已递补的,体检环节不再递补。
(五)公示。体检通过的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公开遴选单位、金昌政务网、金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任职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回避规定,报考者凡与遴选单位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应当回避未回避者,发现后取消遴选资格。
2、应试者在面试、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面试或体检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各类公开遴选(考录、招聘)等考试,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8230853、8230879
政策咨询电话:8316866(市委组织部)、8212207(市人社局)
原标题:金昌市2017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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