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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hljczt.gov.cn)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电子稿照片(以姓名命名)发送至hljggzyjyzx@163.com。联系电话:0451-87220755。
(二)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预计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选调名额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最近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7220755。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查看工作成果和工作业绩,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省财政厅网站和省政府采购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2个月。
(八)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联系电话
纪律检查监督电话:0451-87220733(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220755(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办人事处)。
原标题: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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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