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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笔试成绩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重要依据,具有扶贫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确定人选: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上岗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鼓励引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农办(扶贫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农办 0373—7622257
县人社局 0373—7696626
原标题:延津县委农办(扶贫办)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追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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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委农办(扶贫办)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