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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昭通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0人)

镇雄县教育网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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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 面试对象

第一、二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名者。

2.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6日在县幼儿园进行。

3. 面试专家及试题

面试专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抽取。面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封闭制作。

4.面试方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以口头问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5. 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安保人员保管。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四)资格复审

按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决定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安排工作。

七、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三)两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报考对象的最后成绩,最后成绩相同的加考面试,以面试者进入考察。

(四)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违规违纪已经查实,属校长和其他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和其他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者的在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查实有假的,取消当事人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若教育局机关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空缺数量不能满足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承诺,职称岗位等级只能低聘,待有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时,按有关规定考核后聘用。

(四)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

(五)各项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本方案由镇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更多相关信息请查看:公选/遴选考试网

镇雄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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