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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完成后按照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选调: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莲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纪委干部室0578-2271516
监督电话:莲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2271863
原标题: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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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