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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2017年8月25日—31日)
由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代领。具体时间以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试测评(2017年9月15日前)
1.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水平、公文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报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开考。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跟班学习: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到低分确定跟班学习人选。跟班学习时间为期1个月。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跟班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跟班学习。
跟班学习结束后,根据个人表现从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2017年9月底)
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综合素质,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个人总成绩、考核情况,经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党建网、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人事考试网、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需公布的信息将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布,请各单位及参考人员密切关注。未尽事宜,请向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股咨询,电话:0774-8836688。
本简章由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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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