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名额3: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照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试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五)考察
试用合格,由州委办公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
考察结束,将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考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3865340
监督电话:3865879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