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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组工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结合我部职位缺编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公开遴选的职位为县委组织部机关内设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公务员岗位2名,事业岗位1名。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2.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3.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4.教师队伍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须在教师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②须征得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5.年龄不限;
6.中共党员;
7.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须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2.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至29日。事业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符合以上规定遴选条件的报名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报名地点: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3-7223152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