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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阜康市督查室面向全疆选调行政人员1名公告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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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及邮寄资料地点和联系人

联系单位:阜康市督查室办公室(新运路1000号)

联系人:冯月、王璐

电话:0994—3234906(传真)、3233175

邮编:831500

(二)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察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考察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员报经市委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组织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阜康市纪委、阜康市委组织部检举反映,对举报查证属实违反操作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请认真填写本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阜康市督查室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阜康市督查室面向全疆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阜康市督查室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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