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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名公告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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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本人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至8月29日(共1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罗平县罗雄街道万峰路12号(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4.联系方式:0874—8215683。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证明;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了解选调情况或电话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符合条件人员于2017年9月1日8:30-17:00到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相应岗位拟选调人数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缩减相应选调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相关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取得学位证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是中共党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年龄小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平县环境保护局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3天内向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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