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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乐山市审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乐山市审计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遴选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乐山市审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市人社局、市干部调动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遴选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遴选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480981 2436475
原标题:乐山市审计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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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审计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