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资格审查
1.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领导担任,成员从市纪委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2.报名结束后,由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名单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拟调入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二)相关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