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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相关的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对象按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个人总成绩的50%。根据个人总成绩情况,考察对象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按选调职位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确定。
(六)考察、体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查阅其干部人事档案。同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1次。
(七)调动。考察、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德阳市民政局2017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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