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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5.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7.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8.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考选单位自行通知考生,不再上网公示。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面试,低于1:2时,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机关科员按1:1.5的比例、信息中心职员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入闱)。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考选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考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考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考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考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考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考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考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选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用手续。选用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联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 821158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211587
职位咨询电话:市人民府办公厅人事处 8211857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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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