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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按1:1.5的比例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按差额考察的办法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书面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拟选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试用期间,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八、纪律监督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遴选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遴选资格,工作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报考者在遴选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930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377-63137511(市人社局公务员办)
附件: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