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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61人公告

南阳市政府网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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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河南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和《南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宛人社〔2016〕26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办、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等20家单位计划遴选61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 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中央、省机关驻宛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职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情见附件1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近3年遴选到市直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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