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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考试和考察
1.考试分为笔试(45分)和面试(45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面试原则上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10分)。
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成立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确定其考察得分。如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岗位有关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3.体检。
按总成绩(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到低,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报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拟选调人员将在中国新罗网(原“新罗之窗”)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选调人员须在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服务满五年。
四、相关要求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择优选调。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通报有关部门。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选调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新罗区委办公室、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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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