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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3日17:3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310室),联系电话:0746-8358851、835886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永州市信访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笔试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遴选单位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在考试当天确定。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9:00-12: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信访业务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和信访业务知识40分,综合写作60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 1:3 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面试考官由遴选单位考官和市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