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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笔试由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由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对面试开考时同一职位选调计划数和参加面试的比例达不到1:2的职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选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当日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总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所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按照《转发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予递补。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娄星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其中副科级干部报区委常委会研究,保留待遇,不安排职位。
九、公示与转任
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娄星区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则正式录用。
十、联系电话
0738—8282380(娄星区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
0738—8513251(娄星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
原标题:2017年娄星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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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娄星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xls
2、2017年娄星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娄星区委组织部 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