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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部门(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遴选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由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漯河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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