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监督电话:829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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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财政局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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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监督电话:829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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