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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为3:1,低于3∶1的,将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此类信息将在平阳人才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布。
(三)面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同分的,另行组织面试)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按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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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报名表.doc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