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任职安排。8月30日前,综合研判干部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人岗匹配、发展潜力等因素,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任副处级2年以上的,可安排为正处级领导职务;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可安排为市管副职或正处级领导职务。
5、办理手续。选调人选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蔡康强 电话:028-61886039 13688184079
附件: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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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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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职安排。8月30日前,综合研判干部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人岗匹配、发展潜力等因素,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任副处级2年以上的,可安排为正处级领导职务;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可安排为市管副职或正处级领导职务。
5、办理手续。选调人选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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