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拟考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考调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25-5863139
咨询电话: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0825-2249756
原标题: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
下载>>>
遂宁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2017 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