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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
(5)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近3年各类获奖证书,起草或参与起草的重要文稿资料等。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试用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集体讨论决定
综合分析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八)公示和调入
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本次公开考调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提醒。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省委办公厅互联网信息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28—86600228、86602568(互联网信息中心);监督电话:028—86602563(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互联网信息中心关于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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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互联网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互联网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互联网信息中心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