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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定向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亲属及本人存在严打收押或超生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和田党建网、和田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地直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地委组织部240办公室报名。县市报考人员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各县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室报名。报考文秘人员需提供本人起草的文稿3篇;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提供计算机相关证书;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证明其财务、会计工作经历的说明或会计资格证书。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2日。
2.资格审查。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文秘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计算机理论及职位业务水平;财务会计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财务基础知识和会计业务水平。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旬。
4.组织面试。按照考试成绩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5.进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确定考察对象,由地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赴其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立场和现实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讨论决定。面试结束以后,地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综合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和田党建网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试用任职。遴选人员在地委组织部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确定调入人员,并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903—2022463
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6196
原标题:和田地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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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田地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