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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公示。
(九)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⒈整个遴选过程邀请州国土建设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邀请州人社局进行指导,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⒉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⒋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其他事项,由大理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316648(大理州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2—2428011(大理州国土建设纪工委)
特此公告
附件1: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doc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