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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喀什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97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一)报考行政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被选用后,身份随分类改革确定的遴选单位性质划转);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规定35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规定30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扣除初任培训时间,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并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三年(公安系统新招录的村警务室民警,服务期须满八年)。由外县调入至疏勒县的工作人员,在疏勒县新工作岗位服务须满三年。以下人员参加遴选还须满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1.公安系统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须满五年;
2.自治区考录选派到乡镇基层的留疆战士、选派大学生服务期须满五年(限其它县市报考人员);
3.定向乡镇中小学安置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服务期须满六年;
4.其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年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7年疏勒县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疏勒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shule.gov.cn/下载)。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疏勒县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