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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要求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计划数与遴选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能开考,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个别专业紧缺,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提出,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职位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不再另行公示。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7日08:30-17:30期间,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总分为100分,报考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的,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办文办会等知识;报考县扶贫开发局的,主要测试扶贫政策、扶贫业务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结构化面试或岗位技能测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或者未参加面试的,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依据面试绩(笔试成绩不计入)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6)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遴选审批
经考察后,由考察单位(部门)形成考察报告和遴选用人建议,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提出遴选意见或建议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08499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平塘县2017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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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招聘办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