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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2: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延伸考察、了解廉洁自律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的,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拟遴选人选,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提出拟遴选人选后报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与试用
经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在独山党政信息网和“独山组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在原单位不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6155、3221557
监督电话:0854-3226136(中共独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54-12380(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原标题: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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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