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新疆昌吉市单位选调15人公告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17-06-1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注明电话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或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确认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重要参考之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方法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五)调动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经选调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昌吉市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五)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市委组织部通过昌吉市党建网进行及时公告。

本公告由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昌吉市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新疆昌吉市1-2.doc

1.2017年昌吉市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昌吉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5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