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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事业单位遴选1人公告(第1号)

普洱党建网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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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三)考察

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 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分别在普洱党建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五)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遴选工作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回避

公开遴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清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符合以上回避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职位的遴选。同时,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遴选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参加遴选的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涉及上述人员关系的人员回避。

七、监督与纪律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张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志东(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民族宗教委主任)全程进行监督,并公布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监督电话。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关信息将通过“普洱党建网” (http://www. Pedj.gov.cn)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四)参加遴选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并确保向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提交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遴选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与遴选职位要求不符的,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89130(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828223(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原标题: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

1、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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