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事业单位遴选1人公告(第1号)

普洱党建网 2017-06-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并报经普洱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公开遴选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简介

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为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提出全市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开展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全市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编制机关党建信息刊物;负责普洱机关党建网、手机快讯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普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职位及人数

拟遴选计算机专业的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遴选职位的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普洱市机关党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