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需持《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到市委办公室报名。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材料:《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和3张纸质。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12日(不含周末)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综合科(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主楼5-25室)
咨询电话:0879—2189010
2、资格初审。市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办理、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拟定于2017年6月19日举行。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市委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市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办公室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