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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4年12月20日—12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接待办公室(自治区合作交流办)的遴选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进行,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
(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单位)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务必于12月16日—12月19日间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原标题: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