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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7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按照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作相应递补。
(五) 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我局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对象须在10日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我局按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作相应递补。
(六)转任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在转任通知发出30日内仍未办妥转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四、其它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如无合适人选,经我局研究,并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同意,可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372612、55886794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zhqcgj@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286号
5.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zh.gov.cn)、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http://zhcg.zh.gov.cn)。
原标题: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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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