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州人事考试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六、本方案由州环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65252 监督电话:2164855
原标题: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2017年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凉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