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切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加快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现面向全县除教育、卫生之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为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范围
三原县除教育、卫生之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国家正式干部)。
二、 公开选调计划
选调工作人员12名。
三、 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团队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高;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文秘、财务、建筑、规划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4、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5月31日)
5、 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公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五、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绩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具有外国国籍 、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子女已移居国外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的;
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六、 选调方法及程序
公开选调需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在三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